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浙江日报记者李攀通讯员张砚春)最近,家住杭州华丰南苑的老苏有些郁闷,因为儿子结婚违规搭建了一个楼梯,原以为是小事情,结果在社区工作的儿子被社区纪委叫去谈话。谈话后第3天,苏家父子就三下五除二拆除了违建,消除了不良影响,也为石桥街道在职党员从严管理打响了第一枪。
老苏违搭楼梯这件事,原本属于拆违事件,但在《石桥街道在职党员“底线”管理办法(试行)》中有明确规定:“直接或间接授意、参与违法建房”行为即触及在职党员“底线”,纪委就会启动“提醒谈话”程序。
日前,杭州下城区石桥街道出台《石桥街道在职党员“底线”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从思想作风、财务制度、个人(工作)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等4方面,为在职党员设定了更加具体的底线标准。如在职党员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两美浙江”等重大行动中,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消极对待或相互推诿、落实不力的;瞒报、拒报、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真相,包庇纵容违法建筑、偷排污水的;直接或间接授意、参与违法建房的等,都可认定为触及在职党员“底线”。
对于触及“底线”的党员,石桥街道将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类处理。石桥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表示,党员要真正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我们严格明确了底线管理的党员标准,针对街道机关、社区、经济合作社所有在职党员提出了更细、更严、更全面的要求。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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