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审计局_审计动态】
今年上半年,长沙市审计局开展了2019年至2021年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并反映了“部分农村公路建养项目未及时启动,补助资金长期闲置” “重复补助个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推进较慢”“部分地方农村公路配套资金未达要求”等问题,要求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追回相关财政资金、推动落实配套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截止目前,相关问题已得到有较整改。
一是清理追回相关财政资金847.25万元。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审计部门对2017-2019年立项的市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有92个项目立项时间超过2年仍未启动实施,已拨付财政资金836万元,涉及7个区县(市)。至9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清理上缴市财政,追回审计抽查发现的重复补助的项目资金11.25万元,合计847.25万元。同时,启用市本级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农村公路市计划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督促各区县(市)积极推进市级农村公路计划项目建设进度,避免补助资金长期闲置和重复申报获得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是督促推动配套资金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督促宁乡市、浏阳市落实配套资金。其中:宁乡市明确自2021年起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项目进行资金配套,2021年已到位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020万元,通组公路硬化工程建设资金1050万元,公路养护资金856万元/年。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向浏阳市人民政府请示拨付配套资金,逐步解决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出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审计调查发现的漏洞和问题,修订完善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报长沙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了《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如:《办法》明确,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下达后,两个年度内未按要求开工、完工以及不符合建设标准或质量不合格的,市财政将停拨补助资金,并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扣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何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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