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报销行为规范,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加强管理控制,提高差旅费报销效率,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出差”,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到外地办事,视为出差。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凭票报销,同时发放伙食补贴,不享受月度通讯补贴的员工发放通讯补贴。“凭票报销”,指凭合法的发票,发票合法与否由财务部鉴定。
第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地但未离开工作地所在城市办事,视为公出。员工因公出中午未能在食堂就餐的,发放误餐补贴。标准为特殊地区20元/人/天,其他地区15元/人/天。
第四条 员工出差、公出应按《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出差,各级领导应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公出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工作性质、分级别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六条 单次往返不超过30天的出差视为短期出差。员工短期出差,其差旅费开支由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及通讯补贴(仅限未享受月度通讯补贴人员)。
第七条 交通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客车和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凭票实报实销。
1、城市间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见表1:
表1:往返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
交通工具 人员 | I | II | III |
高级管理人员 | 中层管理人员 | 其他员工 | |
飞机 | 经济舱 | 经济舱 | |
火车 | 动车/高铁一等座、软座、软卧 | 动车/高铁二等座、硬卧 | 火车硬卧、硬座 |
轮船 | 二等舱 | 三等舱 | 四等舱 |
(1)公司员工出差可以乘坐火车,连续乘火车12小时以下,必须乘坐硬座,超过12小时(含)的可乘坐硬卧。
(2)桑德恒亿各位成员,凡出差坐高铁不超过8小时的,一律坐高铁,超过8小时的可酌情选择飞机。
限于篇幅,仅展示部分内容,完整版请按图示方法获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