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实习生 陈友云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日前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泰旭乐悠城项目开发商杭州禾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杭州市住保房管局1月收到购房者举报,称禾睿公司2018年在泰旭乐悠城商品房项目1号楼销售中,与购房人签订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明确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中信银行杭州海创园支行,但购房人的购房款实际并未打入该监管账户。
经调查,禾睿公司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属实。杭州市住保房管局认为,该公司违反规定,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全部存入专用存款账户且未入金额较大,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此外,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根据举报材料查实,泰旭乐悠城项目1号楼在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但因未产生实际影响,属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2021年9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曾发布谨防七个“凡是”的购房重大风险提示:凡是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证收取购房款的就是风险,凡是开发企业要求购房款打入非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凡是开发企业提供的监管银行与监管账户与预售公示或网签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就是风险,凡是开发企业以提供购房优惠为名诱惑签订线下合同的就是风险等。目前,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已推出“预售资金监管账号查询”功能,购房者可通过楼盘名称或预售证号搜索预售项目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谢春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