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学术性会议费管理办法
为规范河北省学术性会议的管理,提高会议的质量,促进学术交流,河北省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学术性会议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河北省境内举办的学术性会议。
二、会议举办单位
会议举办单位是指举办会议的实体或者机构。
三、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一般选择在每年的5月至10月期间举行。
四、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包括会议场地租赁费、设备设施费、餐饮费、茶歇费、礼品费等。
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收取,并在会议举办前公布。
五、参会人员
参会人员是指因学术需要或业务交流而参加会议的人员。
参会人员应向会议举办单位缴纳会议费用,并在会议期间按照会议安排参加相应的会议活动。
六、参会人员身份验证
参会人员身份验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前报名、会中调查、会议现场验证等。
七、会议保密
会议举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会议主题、内容、结论等相关信息。
八、会议纪律
会议举办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会议纪律,加强对参会人员的管理,保证会议的秩序和纪律。
九、法律责任
会议举办单位违反上述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办法所称学术性会议,是指由学术机构、科研机构、高校等举办的,用于促进学术交流的学术活动。
河北省学术性会议费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河北省学术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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