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近年来,成都理工大学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也成为了学校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将介绍成都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内容和特点。
一、奖励对象
成都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适用于成都理工大学所有教师和学生。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在国际、国内学术界、行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员;
3. 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和经济效益的人员。
二、奖励种类
成都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包括以下几类奖励:
1. 学术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青年科学奖、中国科学奖、中华技能大奖等。
2. 科技奖励:包括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北京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北京市青年科技创新奖、北京市专利奖一等奖等。
3. 经济效益奖励: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奖励、科研成果转化奖励等。
4. 其他奖励:包括教师个人奖励、学生个人奖励等。
三、奖励条件
1. 学术奖励: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在国际、国内学术界、行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员;
(3)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和经济效益的人员。
2. 科技奖励: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在国际、国内学术界、行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员;
(3)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和经济效益的人员。
3. 经济效益奖励:
(1)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经济效益的人员;
(2)为企业和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员。
4. 其他奖励:
(1)在学术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2)在国际、国内学术界、行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学生。
四、奖励金额
1. 学术奖励:
(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青年科学奖、中国科学奖、中华技能大奖等奖项的奖金为100万元;
(2)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北京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北京市青年科技创新奖、北京市专利奖一等奖等奖项的奖金为50万元。
2. 科技奖励: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金为100万元;
(2)在国际、国内学术界、行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员,奖金为50万元。
3. 经济效益奖励:
(1)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产生经济效益的人员,奖金为50万元;
(2)为企业和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员,奖金为20万元。
五、奖励程序
1. 申请奖励:
(1)教师、学生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对奖励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奖励。
2. 评审:
(1)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奖励申请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奖励申请进行评审。
3. 颁发奖金:
(1)评审通过后,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颁发奖金;
(2)奖金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六、奖励的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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