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四川省交通厅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交通厅制定了《四川省交通厅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用于交通厅所属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科研活动的投入。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民主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浪费。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用途规定
科研经费应当用于交通厅所属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科研活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预算编制
科研经费应当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原则进行编制,预算应当包括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规模、金额、项目、人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应当明确各项科研活动的预算和分配情况。
三、经费支出
科研经费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用途、人员、时间、支出金额进行,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浪费。科研经费支出应当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严格执行各项开支审批制度。
四、经费监督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当受到监督,单位领导应当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公开,并作为经费使用的重要参考。
五、其他规定
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其他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悖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四川省交通厅所属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科研经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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