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含国有企业子公司,但不包括其他企业)的党建工作经费管理。
二、经费来源
党建工作经费来源于企业收入和上级党组织下达的预算。企业应当按时按质地履行经费管理职责,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合理、有效。
三、经费支出
1. 党费支出。国有企业应当按时按质地向上级党组织缴纳党费,用于支持党建工作。
2. 组织经费支出。国有企业应当支持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参加党组织活动,包括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开展培训等。
3. 宣传费用支出。国有企业应当支持党建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企业党建知名度和参与度。
4. 其他支出。国有企业应当支持党建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相关支出。
四、经费管理
1.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用途、支出标准、审批程序等,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2. 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审计。
3. 国有企业应当合理规划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附则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由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类型。
本办法所称党建工作,是指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国有企业领导机构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特此规定。
部务会议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部务会议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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