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党委日常工作,召集党委会议;代表党委参与国有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负责党建工作对外的联络。
2、负责研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协调党建工作;向行政主要领导通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与副书记及行政主要领导商量确定提交党委会讨论的人选。
4、贯彻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方针和目标,负责审核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纪律建设,教育培训、舆论宣传、稳定工作、领导和支持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工作计划,报国有企业党委和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国有企业的软实力。
6、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持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发挥党委带头人作用。
7、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履行职责,并负责党委分工的专项工作任务。书记不在时,主持党委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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