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会,党总支会,按时上好党课。按规定召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每次活动认真准备,做好记录。
2.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按照“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的要求,采取组织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 党内“创先争优”活动制度。“创先争优”目标管理抓到实处,落实到人,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评比、总结,使党内活动正常化、制度化,激励党员努力工作,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 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6.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每个党员必须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医德规范》,不得以权(医)谋私,党员应定期向组织汇报,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处理。
7. 党内自主监督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倡实事求是,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保证党员真正享有民主权利。
8.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按照《党章》、《准则》结合医院各支部的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步骤,通过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测评、支部审议、党委审定的“三评二审”,实事求是地对每个党员作出评价,表彰先进,带动后进。
9. 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制度。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和鼓励他们独立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0. 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必规按期交纳党费,党小组长负责收缴,支部分工专人负责,支部、总支将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布。党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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