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信息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率,促进信息科技发展,我部制定了《信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部组织的信息科技项目。
二、项目组织与管理方式
1.项目组织
本项目的组织形式可以采用政府资助、企业投资、国际合作等多种组织形式。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向我部申请项目资助或合作。
2.项目管理方式
本项目的管理方式可以采用集中式、分散式等多种管理方式。集中式管理方式是指项目申请人向我部集中申请项目资助或合作,由我部统一组织和管理。分散式管理方式是指项目申请人向我部分散申请项目资助或合作,由项目申请人自行组织和管理。
三、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进度
本项目的进度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定期向我部报告。
2.项目质量管理
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检查。
四、项目风险管理
1.项目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定期进行风险分析。
2.项目风险管理
本项目的风险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项目验收与评价
1.项目验收
本项目验收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定期进行验收。
2.项目评价
本项目的评价应当符合本通知规定的要求,并应当定期进行评价。
六、其他事项
1.其他事项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由我部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项目申请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向我部申请项目资助或合作。
特此通知。
部 长 符永田
二0二0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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