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化事业部工程绩效奖罚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为提高团队效率,完善工程效果,更好的完成工程项目,做更多、更好的形象工程,树立公司品牌形象。针对工程绩效进行考核与奖罚,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打造高素质、高境界、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高质量的完成工程项目,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2、及时、公正地对大家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3、根据本部门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效果发放工程奖励。
三、适用对象
本部门所有人员
四、考核时间安排
本部门实行以工程项目完成的时间进行考核
奖金发放时间:计发奖励时间:以公司收到项目货款后,在发该月工资时财务应把奖金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本部门主管,由其根据部门人员的考核成绩予以发放。
五、考核标准
依据本部门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及效果作为考核目标,工程完成后公司应奖励本部门总工程价的1%,本部门工作人员分配具体如下:
1) 部门奖励:
工程项目完成后部门奖励分配如下:
1 部门管理人员:及时完成工程项目,奖励本部门奖金的20 %如果延迟工程项目工期。按50元/天扣除。(最多不能超过本部门奖金的20%)
2 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完成工程项目,奖励本部门奖金的20 %,如果延迟工程工期。按50元/天扣除。因项目管理人的失误造成生产需要追加生产物料,其应承担物料成本价的20% 损失。(最多不能超过本部门奖金的20%)
3 研发人员:一次性完成完整资料的下发,生产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奖励本部门奖金的30%,如果发放资料,图纸错误,扣20元/次;在生产过程中要追加BOM表以外的物料,扣20元/个物料;设计的东西生产出问题,要更改方案扣200元/次。(最多不能超过本部门奖金的30%)
4 计划人员:一次性完成资料的下发,并且追踪采购及时完成采购,追踪仓库及时发放生产物料,按时发该项目所需产品,且追踪货是否按时到客户,奖励本部门奖金的10%,成品货没有按时交付:扣20元/天(最多不能超过本部门奖金的10%)
5 出差人员:按时完成工期奖励本部门奖金的20%,提前完成工期奖励100元/天,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工期的,扣20元/天,如果出差人员受到客户的投诉,扣20元/次。(最多不能超过本部门奖金的20 %)
6 部门活动经费:所有扣除的费用,由部门主管掌管并处理,除给公司造成物料损失的应按比例赔付公司,其余作为部门的活动经费。
二) 公司特别奖励:完成工程效果和质量得到客户的肯定,相关人员都发放200元/人现金(与部门奖金一起发放)
三) 执行时间2010年9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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