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置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工作格局中,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其他制度安排衔接,增强整体功能。完善考核评价内容、拓展考核评价主体、规范考核评价程序、创新考核评价方式,构建起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坚持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统一,完善考核评价内容。
厘清考核评价内容是高效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首要前提。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党组织工作内容的差异性必定导致其考核评价内容的差异性。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遵从整体性原则,在文件精神指导下,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展开;围绕党委主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委等责任主体为考核对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坚持权威性与多样性相统一,拓展考核评价主体。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考准考实,防止“灯下黑”,做到考核评价主体权威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以主体为依据划分考核方式主要有上级领导部门考核,同级党委成员、党员代表考核,群众考核三类。过完善党员群众参与考核评议机制,构建起多元的考核评价主体体系,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侧重点出发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发挥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坚持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统一,规范考核评价程序。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程序以提高考核过程严肃性。责任考核机制作为问责机制的前置环节,在设置考核负面清单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充满干劲的干部撑腰鼓劲。其次,对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设立特别预案,调整考核内容中各项分值比重,为表现优异、能力突出的领导干部在考核结果予以更高等级的考核评价。
四是坚持传统考核方式与现代考核载体相统一,创新考核评价方式。经过近几年对考核方式的探索与创新,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方式体系,具体可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六种考核方式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为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作者:李心愿、王杰、洪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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