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三定三审三挂钩”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星级化”管理,高质量完成初次评星工作,形成“考核定星、动态调整,以星定酬、持续激励”的长效管理机制。
抬高标准,抓“三定”。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导向,明确评定标准,让书记干有方向。定好星级设置,在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右玉县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依托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建立星级台账,根据任职年限、考核等次、获得荣誉3个定星指标确定基准星级。定好考核内容,坚持以年度考核结果为重点,完善“上考下评”考核办法,明确农村党组织书记9项考核指标,采取70%量化评分、20%组织评价、10%群众评议的方式,以分定星,以星定位。定好升降标准,建立正负清单,完善4类星级晋升情形和4类星级降级情形,根据每年考核结果、任职年限变化以及奖惩情况等,对星级实行动态调整。
严格程序,抓“三审”。村党组织书记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党建责任清单等完成情况,对照标准认真总结成绩、查摆问题,提出定星申请。村党组织审议,村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议,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年度工作目标、党建责任清单等完成情况,提出初步评定星级等级。乡镇党委审核,乡镇成立星级初评工作组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登记表、年度考核等次、获得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乡镇党委召开会议听取星级初评工作组审查情况汇报,形成党委初评意见。县委常委会审定,在查阅台账、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基础上,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议通过乡镇党委初评意见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最终审定星级等次。
奖优罚劣“三挂钩”。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头雁”积极性。与经济待遇挂钩,按照动态调整后星级等次差异化发放村党组织书记绩效报酬,建立按星级从低到高确定累计级差制度,并参照当年绩效报酬发放比例,差异化缴纳养老保险、发放离任补贴。与政治待遇挂钩,对业绩突出、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通过专项招聘进入乡镇事业编或享受同等待遇,并常态化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与奖惩评先挂钩,对任期内星级较低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责令限期整改提升。对业绩突出、星级较高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列为“两优一先”表彰对象、选树为担当作为好支书,让星级管理成为担当作为的“原动力”。
来源:朔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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