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农村基层治理水平)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是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农村基层治理必须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以基层党组织为落脚点,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夯实基层治理的基础,注重“选、引、育、管、评”,把乡土能人、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优秀人才吸收进村“两委”班子,选出一个领富带富能力强、服务群众标准高、能够团结全体村民向着乡村振兴共同努力的村两委班子,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加任务、压担子,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带动,以高质量的两委队伍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要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打造“党建+网格”模式,将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网格,建立网格机制,从优秀党员、志愿者中选拔网格员,并对网格员进行专业培训,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作用,保证人员信息排查精准高效、上级通知政策传达到位、邻里纠纷化解及时,从而拉近党群关系,瞄准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和揪心事,把服务做好做优,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微信群为民“解忧,组建村互助微信群,运用“党建+微信”普及面“广”、传递信息“快”、操作性“强”的特点,及时帮助老百姓处理各方面的问题,微信群管理员要吸纳村干部、包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等群体,利用互助微信群发布通知、倾听民声、解决民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通过开展多样化的娱乐、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村民自治、乡村法治及社会德治。法治和德治都要在自治的过程中践行落实,要坚持自治为基础,以自治增活力,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自治、德治都要在法治框架之下进行,要坚持法治为准则,以法治强保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自治、法治需要德治的支撑,要坚持德治为约束,以德治扬正气,培育良好的家风、乡风,大力传承优秀乡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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