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已排查出507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福建省油气管道迁改暂行办法)

东南网10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福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

根据《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507公里老旧燃气管道更新和不满足安全要求的118处场站设施改造,其中2022年完成102公里老旧燃气管道和62处场站设施更新改造。同时,按照即查即改原则,将燃气管道老化评估中滚动产生的老旧管网和安全隐患及时纳入改造计划并完成实施。

2025年底前,完成在用290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的管道自闭阀加装,推动居民用户橡胶软管更换,以及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整改;完成已排查出的1583公里老旧供水管道、1083公里污水管道、572公里雨水管道等更新改造和757座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并结合动态更新机制,滚动纳入改造计划,及时消除隐患。

城市(县城)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老化管道和设施。包括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厂站和设施、用户设施,以及供水管道和设施、排水管道

《方案》提出,城市(县)政府要立即统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普查,并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进行评估。

城市(县)政府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施改造,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科学编制更新改造方案,于2022年10月底前分别报送上一级燃气、供水、排水主管部门备案,2023年起每年3月底前报送上年度工作进展和当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燃气庭院管及立管、供排水管道、二次供水设施等老化更新改造,要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同步实施。要将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新型智慧城市、城市生命线等统筹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加装燃气管道重要节点智能化感知设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纳入当地“十四五”重大工程,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城市(县)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燃气等经营企业实施、有关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机构、用户等,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燃气等经营企业要有序安排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减少交通阻断。管网改造要落实旁站制度,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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